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范围
牵头部门
联系方式
在线办理
川渝两地经营范围登记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的企业(包括个体经营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申请地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窗口电话
四川区域: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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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须知
  • 1

    已具备《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包括个体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2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3

    已具备或承诺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 4

    具备申请条件的可一次性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办理事项
序号
1
2
3
事项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申报材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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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材料名称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明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机动车辆行驶证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机动车登记证书
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以上的货车)提供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
车辆3寸45°角彩照
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异动通知单
材料必要性
必要
非必要
非必要
非必要
必要
非必要
非必要
非必要
非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必要
非必要
非必要
材料来源渠道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申请人自备
公安部门
申请人自备
公安部门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交通部门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申请人自备
交通部门
交通部门
申请人自备
材料类型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
份数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注:已实现跨部门间数据共享的申请材料免于提交

法律依据
(一)申请道路普通货运经营所需材料的依据:
序号
1
法律法规名称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八条
(二)申请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所需材料的依据:
序号
1
2
3
法律法规名称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七条、第八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第十一条